新疆发改委日前发布的《自治区2019年度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“方案”)提出,2019年新疆计划关闭、引导退出煤矿4个,产能(规模)144万吨,涉及拟安置职工568人。根据方案,各地(州、市)、各企业9月底前要完成退出。
方案要求,各地(州、市)应统筹做好煤炭去产能和保供应等工作,促进供需总体平衡和价格基本稳定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相关地(州、市)人社部门制定并落实职工安置方案,支持企业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,加强社会保险关系衔接,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。建立健全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,妥善化解矛盾和风险。各地运用市场化手段,妥善处置关闭退出煤矿企业债务,落实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债权债务问题的若干意见,对优势企业实施兼并重组、升级改造和转型发展项目在风险可控、商业可持续原则下给予积极支持,停止对落后产能的金融支持。
来源:中国能源报 |